申请条件
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资金;
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赁的须附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3、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中介需有三名以上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人才中介有五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4、属单位开办的须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户籍)派出所的相关证明;
5、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中应载明下列事项: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7、应公开的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文稿;
8、申请开展招聘会业务的,须提供招聘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已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会保障的证明。
合肥市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经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社局认可办理
还需要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