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引导和推进我市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合肥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该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
二、考核依据
参考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省科技厅《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 和《合肥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等。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众创空间基础条件、创业服务、众创成效和特色工作等。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自查和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合肥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 复查。市科技局组成考核复查组,组织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及复查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核评优
1. 省级以上和市级众创空间实行分层级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第二年不连续评优。
2. 年度考核结果得分由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测评得出。
五、申报材料
1.市级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申报表;
2.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3.年度工作总结;
4.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合肥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
附件
合肥市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
申报单位:
序号 | 指标 | 参数 | 评分 | |
内容 | 分值 | |||
1 | 基础 条件 20分 | 场地面积(平方米) | 5 | |
运营管理制度 | 5 | |||
成立创新基金或天使基金(万元) | 10 | |||
2 | 创业 服务 40分 | 创业导师队伍(人) | 5 | |
创业辅导(次/年) | 5 | |||
创业活动(次/年) | 5 | |||
投资服务成功案例(件/年) | 25 | |||
3 | 众创 成效 30分 | 年入驻团队&初创企业数(家) | 10 | |
年新增入驻团队&初创企业数(家) | 10 | |||
年成立企业数(家) | 10 | |||
4 | 特色 工作 10分 | 具有创新和推广示范作用的特色工作 | 10 | |
总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