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合肥市工商局最新通知:自6月1日起,在合肥市工商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出质登记时,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时,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时须提交房产证明复印件及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办理名称预核准时须提供出资人即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才能领取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简单的说,就是注册公司要房东提供房产证原件,股东全部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才可以办理。
亲们,抓紧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