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一种企业类型,每年在合肥注册的合伙企业不下数千家。合伙企业即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的组织形式。
现在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没有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那么在合肥注册合伙企业有哪方面的优势呢?
一、合伙企业名称一般为:
1、合肥XX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如:合肥企邦达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肥XX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如:合肥企邦达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3、合肥XX股权投资,如:合肥企邦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3、合肥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或 合肥XX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如:合肥企邦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区别:
1、合伙人数:有限2-50人;普通2以上;
2、合伙人条件:有限合伙要求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要求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
3、出资方式:普通合伙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不行;
4、出资义务:有限合伙未缴清的,对其它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5、损益分配:有限合伙可以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普通不可以;
6、责任:普通合伙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7、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都可以执行事务,有限合伙只能是普通合伙人.
三、注册合伙企业的优势:
1、手续便捷,和注册公司差不多;
2、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带征,因此综合税负低;
3、适合毛利率特别高的服务业。
4、2007年后立法完善,国内注册数量一直是趋势增加的,社会的认可度越来越高;
四、注册合伙企业的劣势:
1、投资人的紧密程度不如有限公司;
2、法律意义上的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可部分规避;
3、立法相对较晚,少部分“甲方”不愿意与其进行商业合作。
五、哪些企业适合注册合伙企业:
1、营业额高,股东结构简单;
2、利润高,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高,税收敏感;
3、基金、债权投资、事务所等特殊行业;
六、注册合伙企业的条件、周期及流程:
1、需要提供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身份信息;
2、经营场所房产证明;
3、合伙企业一直是注册资金认缴制,公司法改革后,合伙企业在注册方面跟有限公司是完全一样的流程条件;
4、合伙企业注册流程为:查名称核名-提交材料-出营业执照-刻章-开基本账户-税种核定-开具发票。